【生態人文學】生態人文學系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附件1.docx)(附件2.pdf)
靜宜大學 學年度第 學期生態人文學系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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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不得空白!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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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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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別 |
生態人文學系碩士班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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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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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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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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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時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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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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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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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委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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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教師證字號 |
服務單位 |
職級 |
專 長 |
委員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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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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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召集人 □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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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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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召集人 □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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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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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召集人 □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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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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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召集人 □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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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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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召集人 □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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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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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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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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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所長)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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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ㄧ、欲申請學位考試者,請於預訂口試日期一個月前提出。
二、碩士班口試委員3~5人(校外委員均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三、本申請表經送出後即不得再更改,若因故需異動口試時間、地點及口試委員者,務請立即告知系助理,另由系助理通知綜合業務組更正相關資料。
四、個資由當事人口頭同意並提供資料,保存期限5年。保存時間屆滿,紙本資料由業務承辦人自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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