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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人文學系

【生態人文學系】靜宜大學「生態人文旅遊」學程(附件113.04.18版.pdf)(107學年度開始實施.pdf)

生態人文旅遊學分學程

設立學院學系

1.人文暨社會科學院/生態人文學系

2.管理學院/觀光事業學系

規劃審核學院

人文暨社會科學院

中文學程名稱

生態人文旅遊學分學程

英文學程名稱

Academic Program of Ecological Humanities and Tourism

實施年度

修訂版,自113學年度起實施

設立宗旨

培育具備生態保育、永續發展與休閒遊憩規劃與管理內涵之實務人才

學程授課語言

中文

學程屬性

□專業學分學程  ■跨領域學分學程

修習學生資格

全校學生

修課規範

1.本學程開放全校學生修習,課程以本學程規劃之生態系及觀光系開設科目為主,各科目以隨班修習為原則,科目名稱相同者不得重複修習。

2.學生修習本學程,須分別修得生態系及觀光系至少各9學分,總修得學分數須達18(含)學分以上。

取得條件

應修習學分數至少為18(含)學分

證書發放

本校生須依行事曆規定之日期至網路登錄申請,修滿規定之學分,經審核單位審核後,由綜合業務組核發學程證明書。

規劃說明

1.由生態系及觀光系老師共同擔任學程召集人,負責學程之規劃、推動、審議及績效之評估等事宜,學程之日常行政業務由學程召集人所屬單位辦理。

2.由生態系及觀光系共同負責設計、審核及認定本學程課程。

 

課程規劃表:本修訂後課程113學年度起實施 [適用全部在校生]

開課學系

科目名稱

科目代碼

修別

課群

學分數

觀光事業學系

休閒社會學

00637

選修

基礎理論

2

觀光事業學系

遊樂區經營管理

02282

選修

管理與實務

2

觀光事業學系

文化觀光

03582

選修

旅遊特論

2

觀光事業學系

休閒遊憩療育

12137

選修

休憩特論

2

觀光事業學系

城市觀光

01194

選修

休憩特論

2

觀光事業學系

自然資源保護與管理

10040

選修

管理與實務

2

觀光事業學系

生態觀光

03474

選修

休憩特論

2

生態人文學系

台灣自然環境與生物資源

11349

選修

生態科學

2

生態人文學系

環境教育

02786

選修

生態實踐

2

生態人文學系

環境教育教材教法

07247

選修

生態實踐

2

生態人文學系

環境倫理學

07588

選修

生態思想

2

生態人文學系

民族植物學

05385

選修

生態科學

3

生態人文學系

永續飲食與生態農業

11934

選修

生態實踐

2

生態人文學系

生態美學

05564

選修

生態思想

2

113學年度修訂後公告實施

113.04.18 靜宜大學校課程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13.03.26 人文暨社會科學院課程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13.03.14 生態人文學系課程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13.02.22 觀光事業學系課程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07學年度開始實施

106.11.02 靜宜大學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6.10.24 人文暨社會科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6.10.12 生態人文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6.10.12 觀光事業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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