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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人文學系

【生態人文學系】學士班修課指引 (111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附件.pdf)

                                                                                                                                                                                 111.03.24 110(二)生態人文學系第1次系課程會議通過

           111.05.12 110(二)生態人文學系第2次系課程會議通過

          111學年度入學 生態人文學系大學部學生修課規範與畢業條件

畢業學分:128

修別

科目[學分]

說明

必修 [74]

校訂 [29]

基本學術

能力課程

[11]

英文()[2]         閱讀與書寫()[2]

英文()[2]         閱讀與書寫()[2]

資訊應用概論[2]    程式設計概論[1]

各科目成績須及格。

通識涵

養課程

 [16]

1、「永續與在地」向度,至少應修得四學分。

2、「宗教與思維」向度,至少應修得二學分。

3、「科技與服務」向度,至少應修得二學分。

4、「跨域與設計」向度,至少應修得四學分,除轉學生外,均需於畢業前取得「設計思考與實踐」一學分;修習本向度微學分課程,至多認抵一學分。

修習取得上述各向度指定學分後,其餘四學分不限向度自由修習,超修之通識涵養課程學分數,皆視為外系選修學分。

  1. 1100602日教務會議審查,適用於110學年度()以後入學學生。
  2. 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四大向度,應修得十六學分。

體育課程

[2]

運動健康與素養(基礎體育) [1]
運動技能與涵養(初級專項) [1]

 

人文素養

課程[0]

人文素養[0]

單學期課程(成績須及格

系訂專業

課程必修

[45]

一年級

普通生物學()[2]

台灣自然環境與生物資源[2]

普通生物學()[2]

邏輯學[2]

生態人文經典閱讀[3]

全球環境現況[2]

生態人文實踐與產業探討[2]

二年級

應用生物統計[3]

生態學()[2]

生態學實驗()[1]

生態學()[2]

生態學實驗()[1]

西方自然觀念史[2]

生態思想史[3]

環境教育[2]

全球環境公約與宣言[2]

三年級

保育生物學[2]

生態哲學[2]

環境倫理學[2]

台灣環境議題與討論[2]

生態人文書寫與報告() [2]

四年級

生態人文書寫與報告() [2]

各科目成績需及格

選修課程 [54]

一、依本系開課表選修之。

二、修習他系所得學分可列計本系畢業學分:

    ()科目不限;

    ()17學分為上限。

 

411方案

生態人文學系(102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畢業條件)

畢業前應達成之檢定項目

通過標準

相關課程之配套措施

英文檢定

學生於畢業前至少需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聽力/閱讀或相當程度之其他檢定測驗。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聽力/閱讀或相當程度之其他檢定測驗。

未通過英文檢定者配套措施如下:

  1. 未通過英文檢定者,需於畢業前至少修得8學分英文相關課程(大一英文4學分、外語教學中心開設「選修英語」課程、輔修及雙主修英文系學分皆可列計),始得畢業。

2.「選修英語」課程如為

補救未通過英檢之學

分者,不計入畢業學分

(亦不列入外系學分)

  1. 修習外語教學中心所

開各類選修英語課程之相關規定,請參閱「英文能力畢業條件配套措施實施要點」。

學程

於畢業前至少取得一項學程證書方可畢業

取得「環境教育學程」、「生態人文旅遊學分學程」或其他任一項學程證書

學生須於畢業前針對「學程」或「實務實習」或「競賽」或「參與專題研究計畫」或「會議參與」或「錄取研究所」或「其他外國語文檢定」至少擇一完成。

實務實習

參與國內外機構實習至少160小時

配合本系選修課程「生態人文實務實習」進行,且實習機構需與本系簽訂合約書、公函或備忘錄。

競賽

參加1次校際級()以上專業競賽

獲得佳作或入圍()以上成績。(校際競賽係指至少三校參與辦理之競賽)

參與專題研究計畫

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且研究題目必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獲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並完成研究成果報告

會議參與

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

檢附具本系老師簽章的心得報告1篇。

錄取

研究所

考取研究所(碩士班)

考取國內、外研究所(碩士班):

1.本國研究所:備取以

  上。

2.外國研究所:取得入學許可。

其他外國語文檢定

參加西語(DELEFLPT)或日語檢定(JLPT)考試,成績達所訂標準其中一項

1.「西班牙語言檢定考試

  (DELE)B1 檢定以上。

  1.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

驗中心(FLPT)西班牙語語言測驗三項筆試總分150 分及口試級分S-1+以上。

3.「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測驗N2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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