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人文學系】<方濟生態論壇22>文化資產渴望生態 / 林崇熙教授

講題:文化資產渴望生態
講者:林崇熙(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保存學系 教授)
記錄:何至柔
本週的方濟論壇邀請到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保存學系的林崇熙老師,談的是文化與生態之間的關係,林老師認為,生態學系的未來不應該只局限在環保相關領域,在這個環境快速變遷的時代,各行各業等諸般領域都應該納入生態學的思考,這是一種整體考量的概念,當然文化資產的保存也不例外。
保存什麼樣的文化?
林老師以馬祖列島最南端的東莒島為例,闡述文化生態的意義。當地的村落因早年過度捕撈,導致魚源枯竭,大量人口也因此外移,村落因而漸漸沒落;近年來,馬祖地區推動聚落保存,政府陸續修復福正、大埔等村落的閩東傳統石屋。然而,負責聚落保存的建築師們並不住在當地,也未能加以考察體驗當地的氣候生態,加上為要配合整建的相關法令,以致於設計出與當地氣候不符的大屋;林老師指出,過往當地居民的工作多以戶外為主要場域,人際間的社會網絡是相當密切的,住屋僅為生活、休息所需,但是新設計的大屋卻將一切活動空間內部化,也未能在屋外留設交誼空間,嚴重阻絕了人與人的互動,在這樣的房屋設計下,我們無法看到人的生活。
公部門的營建思維經常是以績效為前提,屋主則著重利益,廠商更是以商業利潤為優先,然而,建築修繕並不等於聚落保存,作為專業的建築師,應該實踐什麼樣的理念?現代的建築師培育,往往缺漏了生態思考這一部分,倘若不知道風是怎麼吹、水往哪裡流、光從哪邊來,又該如何展現作為一個生命體的聚落,其活潑的生命力?被忽略的文化生態,在各地以各種形式主義所取代,一套截斷傳統知識的現代生活方式,又該如何談文化保存?

文化生態的層次:天、人、物、我
聚落的生命力就在於生活方式,林老師提出「天」、「人」、「物」、「我」的概念來解釋文化生態的組成,「天」意指價值理念,「人」意指社會運作,「物」意指物質、環境掌握,「我」意指生命成長;「天」是最核心的共識,在共識之上以制度實現,配合以環境,層層擴大到自我本身乃具有最高的歧異。文化生態,重視的是如何讓人好好活下來,人際網絡是生活方式中重要的一環,人、生活、建築是密切連結倚賴的,當我們試圖保留古蹟,卻對周邊環境不加以重視,僅僅是硬體並沒有意義,建築,應該和人如何在當中生存有關。當今許多古蹟保存、藝術展示、文化復興等等活動,往往和當地人的生活嚴重脫節,這些失去文化生態系統的展演,並不在我們的生活之中。
當前社會環保爭議的癥結,在於政府與資本家以「物」凌駕了社區居民在「人」之面向的公共參與,也以「物」凌駕了環境、生態、保育,更凌駕了「天」、「人」、「我」;在這個物質過度擴張的時代,環境生態、人文生態、文化生態如何達成和諧平衡,有待我們的生態思維進一步地發揮。


